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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叫我哥帮我请了假,第二天我睡到十一点多才醒。

还是困。还很渴。都怪我哥。

我打了个哈欠,洗漱完出了卧室,不出所料我哥已经走了,客厅里空荡荡的。

佣人把早餐端出来,我兴致缺缺地吃了几口,感觉没什么食欲,倒是把牛奶喝完了。

好无聊。我漫无目的地解锁手机,我哥一大早就给我发了好多消息。

神经病。全是废话。

我随便回了几个语气词,突然发现他发了张照片。不是我的照片。

是他的手。掌间是那个我很喜欢的舌钉。

我差点又硬了。我之前怎么没发现我性欲这么旺盛。

都怪我哥。

所以我报复地给他拍了张我的嘴。嘴角有点奶沫,我原本没注意到,发出去我才看到。

我哥没回。

大忙人。

我把手机解锁,对着壁纸发了会呆,想了想,把壁纸换成了我哥的手。他发给我的那张。

我又开始发呆。我真的很喜欢发呆,发呆是我逃离世界的方法,无论我在哪里,发呆不需要任何成本,只要我想,我在思绪放空的时候甚至可以死一次。

我曾经真的很想死。特别是那个生我的女人死了之后,我无数个晚上都想拿刀捅死我自己。

我常常思考死亡。

我是真的觉得死亡是一个万能神,我认为死亡可以解决一切事情。我并不过度向往死亡,我更像是把它当作一个撒手锏,遇到事情我首先考虑有没有严重到我要去死,没有,那我就不在乎。如果真的有,那我考虑了一阵后又会觉得这件事情还不值得我去死,我的死亡不该是因为这样的事情。

发现我哥喜欢我之后更甚。因为我早就喜欢他,但我迟钝到在发现他的端倪后才发现。兄弟之间的情感不是这样,我分明就是喜欢他。

但我从没表白过。我行将就木,我哥和我好不了多久我大概就会死。虽然我哥总让我萌生出这个世界还不错的想法,但我还是无比执着地认定我迟早死在自己手中。

但我哥要长命百岁。

我哥让我束手束脚,让我稍微有勇气再活一阵。

说不清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还是我喜欢他的连锁反应,但我想我活到现在大概都要感谢我哥。否则我早死了。

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刀已经划上去了,三刀,刀刀见血,血沿着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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